日前,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十五五”时期碳达峰工作作出部署。《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实现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推进 碳中和 奠定坚实基础。
《行动方案》部署了五方面重点任务。在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加快提升 电力 系统新能源消纳能力,深入推进煤炭消费清洁替代,持续优化油气消费结构。
《行动方案》明确,到2030年,风电和 太阳能 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亿千瓦以上,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4.1亿千瓦左右, 核电 运行装机容量达到1.1亿千瓦左右; 抽水蓄能 装机容量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 储能 装机容量力争达到3亿千瓦,全国 虚拟电厂 最大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电力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在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方面,《行动方案》一方面明确将开展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并提出“十五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0%左右,通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现节能量1.5亿吨标准煤以上等要求。
另一方面,《行动方案》强调加快发展绿色能源、绿色制造、绿色服务等绿色低碳产业,持续增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业竞争优势,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产业。
在深化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行动方案》要求加快交通运输领域低碳转型,包括持续增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支持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加快提升清洁运输水平;发展电动、液化 天然气 、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动力船舶等。《行动方案》还提出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达到30%,新能源营运交通工具保有量占比达到25%的要求。
为加强资金支持,《行动方案》提出要积极促进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投资,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落实节能降碳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同时,加强高质量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有序推动金融机构运营和资产组合绿色低碳转型。
此外,《行动方案》还部署了省间电力互济、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低碳零碳供热制冷和绿色照明、零碳运输走廊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提升等重点工程。相关工程进一步要求,在“十五五”时期,新增省间电力互济规模40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