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指引来了!
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支持正处于大规模商业化关键时期的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登陆科创板,这意味着科创板“1+6”改革举措又一项成果落地。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指引》明确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业务范围,即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和提供航天发射服务”,更加看重发行人的“硬科技”属性。据悉,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业务处于商业航天产业链中游,承担“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职能,已成为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着力推进符合《指引》标准的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更大力度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展。
主营业务明确为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
2025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明确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 人工智能 、商业航天、 低空经济 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2025年11月,国家航天局发布的《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提出,航天运输系统重点支持低成本、高可靠、快响应、可复用的商业运载火箭建设发展,为商业火箭行业未来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扎实推进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在商业航天等领域扩围工作。结合商业火箭领域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和 生物医药 领域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审核实践,《指引》就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作出细化规定。

记者注意到,《指引》共14条,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细化明显技术优势要求。明确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及航天发射服务”,更加看重发行人的“硬科技”属性。要求企业需在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基础上具备明显技术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情况,以及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能力等关键指标。对于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二是明确阶段性成果内容。要求企业“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的阶段性成果”,且后续在技术方面不存在影响承担发射任务的重大不利事项。
三是规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要求企业在商业火箭的研发、制造过程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商业火箭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
四是明确市场空间具体要求。要求商业火箭企业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取得相关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发行人的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应该有清晰的目标市场,相较于竞争对手具有先发优势,在研发进度、关键指标等方面位于行业前列。发行人应当为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从技术验证到规模运营制定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商业化安排。
里程碑节点具有较强包容性
商业火箭行业研发投入大、周期长,未实现规模商业化,急需资本市场支持,总体符合科创板第五套标准的适用要求。
《指引》规定的里程碑节点具有较强包容性。比如,《指引》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阶段性成果要求明确为:“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中大型可重复使用火箭是商业航天领域的核心发展方向,成功发射载荷(包括配重等技术验证载荷)是火箭具备运载能力和商业化价值的有力验证,该里程碑节点对于企业发展乃至推动解决我国低轨卫星 互联网 星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符合我国《行动计划》关于商业运载火箭的建设发展方向。
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引》这一里程碑节点充分契合了我国商业火箭企业的技术发展阶段。12月3日、12月23日,蓝箭航天朱雀三号、 航天科技 长征十二号甲可重复使用火箭相继发射入轨。据了解,天兵科技天龙三号、星河动力智神星一号、星际荣耀双曲线三号、中科宇航力箭二号等,均将可重复使用技术列为核心发展目标。
《指引》在明确可重复使用技术发展导向的同时,最大限度提升制度的包容性与适应性,规定的“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对首飞是否执行回收任务未做强制要求,实践中将侧重把握产品功能设计层面。至于“中大型”火箭,目前国际上按照设计运载能力划分标准,一般中型LEO(近地轨道)为2~20吨、大型LEO 20~50吨和重型LEO≥50吨。近年来,火箭运载能力均有不同程度提升,部分研究将中型火箭和大型火箭标准分别提升至LEO 4~25吨和LEO 25~50吨。经对比公开信息,我国企业在研可重复型号的运载能力大多已超过中型、接近重型火箭门槛。
《指引》的制定是资本市场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的有力举措,也将切实增强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
资本市场支持商业航天全产业链发展
从上游硬件层到中游支撑层再到下游应用及服务层,商业航天全产业链企业正在加速登陆资本市场:早年间, 中国卫星 、 航天电子 等大国重器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近年来,国内遥感卫星应用龙头 航天宏图 、“千帆星座”的核心供应商 航天环宇 、 卫星导航 产品已成功应用于“朱雀”“长征”等多型火箭的 盟升电子 、星载业务产品已转入批量交付阶段的 臻镭科技 、突破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产品的 斯瑞新材 等优质企业成功登陆科创板。
目前,商业航天作为涵盖火箭发射、卫星制造与运营、太空旅游等市场化航天活动且潜在规模达万亿级的新赛道,正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驶入发展快车道。
在科创板“1+6”改革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商业航天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后,多家火箭公司陆续提交IPO辅导备案。《指引》的发布,预计将为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发行上市提供了通道。商业航天领域上下游企业、已形成一定规模收入的商业火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可选择适用多元包容的上市标准登陆科创板及其他多层次市场板块。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着力推进符合《指引》标准的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更大力度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展,持续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随着科创板“1+6”改革举措的落地,以商业航天为代表的未来产业,在资本市场助力下,将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和国家竞争力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