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家股份制经营的港口公司,即将离开A股。
6月20日,*ST锦港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证券简称为*ST锦港、*ST锦港B,证券代码为600190、900952。
即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ST锦港曾是明星企业,公司管理的锦州港位于辽宁省西部、渤海西北部的锦州湾北岸,地处关内外交通要冲——辽西走廊的上咽,是距辽宁西部,吉林、黑龙江两省中西部、内蒙古东部、华北北部乃至蒙古国、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最便捷的进出海口,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港口。
锦州港于1986年10月开工建设,1990年10月正式通航,同年12月被国家批准为一类开放商港。1993年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成为中国第一家政企分开实行股份制经营的港口。1998年5月和1999年6月,公司两只股票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锦州港总体水域和全部泊位全面对外开放,已与亚洲、欧洲、大洋洲、美洲、非洲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通航关系。2017年公司吞吐量突破亿吨。
根据相关规则,*ST锦港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30日,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ST锦港表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ST锦港连续财务造假多年,根据公司2025年5月29日收到的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22至2024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2024年11月1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从相关处罚来看,*ST锦港违法违规涉及的时间较长,金额较大。比如虚增利润方面,公司2022年虚增利润 3610.4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此外,2022年至2024年,*ST锦港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锦州港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ST锦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1,841.7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47.63%;2023年,*ST锦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557063.07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81.41%;2024 年上半年,*ST锦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99411.6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70.70%;2024 年下半年,*ST锦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 100652.8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资金占用未归还金额为209,760.03万元。
此外,*ST锦港还为关联方提供了大额的担保,仅2024年2月29 日, *ST锦港为关联方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就达到25亿元。